1916年3月,陈丕显出生于福建省长汀县南阳区官连坑(现福建省上杭县南阳镇官余村)的一个农民家庭。
早在少年时期,陈丕显就受进步思想影响,追求革命真理,于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开始了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奋斗60余年的革命生涯。

从1929年起,陈丕显在福建省从事共青团的创建工作。1935年初,陈丕显任共青团赣南省委书记。
主力红军出发长征后,他跟随项英、陈毅等和中央苏区领导机关一起突破敌人的重重封锁和包围,进入赣粤边游击区。在失去同党中央的联系并被敌人封锁的极端困难条件下,艰苦卓绝地进行了三年游击战争,粉碎了敌人的多次“清剿”,为保存革命力量,坚持南方的游击战作出了贡献。
抗日战争爆发后,陈丕显随新四军东进,创建了苏中敌后抗日根据地,历任苏中区党委副书记、书记,新四军苏中军区政委,为创建、巩固和发展苏中抗日根据地作了不懈的努力。
解放战争时期,陈丕显历任华中野战军七纵队政委,华中分局委员,华中分局驻苏中区代表,新四军华中南线后勤司令部政委,华中工委书记,新四军华中指挥部、苏北兵团、苏北军区政委。他领导华中地区军民,有力地支援了淮海战役,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解放战争的胜利立下了功勋。
1949年4月,陈丕显随军渡江南下,任苏南区党委书记,苏南军区政委,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他为建立新解放地区人民政权,进行土地改革,剿匪反霸,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繁荣经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3年的努力,全区粮、棉年产量均已超过抗日战争前的最高年产量,工业生产大部分产品的产量成倍增长。

1952年2月,陈丕显调上海工作,历任上海市委第四书记、华东行政委员会委员、华东局委员、上海局委员、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委书记处书记,上海警备区第二政委、第一政委,华东局书记处书记、上海市政协主席、上海市委第一书记等职。解放初,在百业待举、百废待兴的繁重任务面前,陈丕显一到上海,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协助陈毅坚决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为荡涤旧上海的污泥浊水,平抑市场物价,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历史贡献。
“文化大革命”期间,上海是“四人帮”搞乱全国、乱中夺权的基地。陈丕显受到残酷迫害,被关押长达10年之久,亲属也受到株连。面对林彪、“四人帮”的诬陷和胁迫,他毫不妥协,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对党忠贞,面对面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表现了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自己身处危境,还尽一切可能保护其他受迫害的干部。
1977年恢复工作后,任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革委会副主任。同年7月调湖北工作,担任湖北省委第二书记、湖北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8年8月至1982年10月任湖北省委第一书记。在此期间,他还先后担任湖北省革委会主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北省军区第一政委,武汉军区政委。
在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一中全会上,陈丕显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随后,担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央保密委员会主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从“红小鬼”到八旬老人,一生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对共产主义矢志不渝,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

他相信群众,热爱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坚持走群众路线。从战争年代到和平时期,时刻不忘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尤其关心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区人民的生活改善。
他尊重知识,爱惜人才,对知识分子热情关怀,对党外民主人士坦诚相待。他作为我党早期从事青少年领导工作的老同志,始终十分关注下一代的成长。
他对革命和建设事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鞠躬尽瘁。他不顾体弱多病,勤勤恳恳,呕心沥血,忘我工作。他在退出领导岗位后,仍担任全国老龄委员会名誉主任,为我国老龄事业付出了辛劳。
他一贯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活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党中央权威。他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廉洁奉公,反腐倡廉。他作风民主,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爱护干部,维护团结,对家属、子女严格要求,处处表现出人民公仆的本色。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敬佩。
作者:罗钟福
文选自《风展红旗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