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5月10日,市委巡察四组对福建古田干部学院、中共龙岩市委党校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院校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以坚定的立场、鲜明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全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校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市委书记在听取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市委巡察集中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接受、认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2024年10月28日,印发党内通报文件,原原本本向院校党员、干部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要求院校上下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常务副院校长任组长,院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查等工作。同时,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校委会,研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明确责任目标,扎实推进整改。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院校召开党委会、校委会(扩大)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室负责人全面认领、逐条讨论、逐一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照反馈问题经过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中共福建古田干部学院委员会、中共龙岩市委党校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古干院委〔2024〕13号),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部室、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制度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能够立行立改的,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倒排进度、分步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研究、重大事项随时研究”工作要求,院校班子召开党委会、校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5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共修订完善各类制度21项,把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制度的形式予以巩固,持续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中共福建古田干部学院委员会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中共龙岩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坚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组织讨论整改措施,审定整改方案。坚持带头推进整改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汇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先后主持召开党委会、校委会5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二是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亲自研究安排部署、亲自督查工作进度、亲自解决具体问题、亲自把关重要环节,全程深度参与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和推进分管部室的整改工作,要求各部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带头整改,注重监督。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对照检查,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坚持刀刃向内、突出问题导向,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同时,注重整改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坚持定期调度和常态检查相结合,严格执行整改纪律,坚决杜绝“过关”思想,确保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落实党校办学治校要求有差距
1.关于落实“党校姓党”政治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加大党章党规党纪相关课程的开发力度。2024年以来,院校新开发《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专题课程5门。二是把党章和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主体班党性教育重要内容,在2024年秋季学期主体班教学中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让党旗在新征程上高高飘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等党章和党规党纪相关教学活动53次。三是组织学员开展党章诵读教学活动,在2024年秋季学期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开展党章诵读31场次。四是充分利用古田廉政教育中心等教学基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现场教学8场次,实现2024年秋季学期主体班次党章和党规党纪教育全覆盖。
2.关于统筹推进教学科研咨政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课题申报质效。强化对教师课题申报选题、申报材料撰写的指导。秉持应报尽报原则,通过积极动员组织,2024年共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97项,立项32项(其中省级以上课题立项13项)。二是加强科研业务培训。2024年5月17日、11月29日,先后组织9名教师前往省委党校听取科研能力提升相关讲座;2024年5月30日,邀请厦门大学专家为全体教研人员开展《科研课题申报专项辅导》培训;2025年1月7日,组织院校教师赴广州参加《高质量推动科研工作与决策咨询报告落地见效》专题课培训。2024年,共选派9名教师通过访学、跟岗学习、挂职等方式提高科研水平,呈报《决策咨询参考》8期,其中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2期。三是修订完善科研制度。修订《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考评办法(修订)》《科研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对获批示的决策咨询成果进行细分,提高奖励额度,激发教师积极性。印发《关于实施科研工作例会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各教研部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科研工作例会。四是落实领导干部授课。严格落实邀请党政领导到院校主体班次授课要求,2024秋季学期以来,市发改委等单位领导干部到院校主体班授课达54人次,占总课时的21%。
3.关于落实“党校教师姓党”要求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师资库名单摸排,清除不合格人员。2024年6月对兼职教师名单进行摸排,将不合格兼职教师除名,其余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核均合格。二是针对师资准入机制进行分析研判,2025年1月17日,党委会、校委会审议通过《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师资准入条件、审批程序、特别加强对外请师资的审核、审查。三是按照“政治合格、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原则,已初步更新兼职教师名单。
4.关于对教学工作规律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8月6日,院校召开党委会、校委会,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事宜,明确由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分管教务教研部、各教研部。今后,院校将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审慎调整分管领导分工,确保教学工作延续性。
5.关于落实教学科研激励机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教学工作相关制度。2024年12月31日,经院校党委会、校委会讨论通过重新修订的《重点课程开发与优秀教学教研成果奖励办法》,后续将严格执行,加强跟踪落实。二是加大重点课程开发力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2024年秋季教学办公会确定的19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和8门地方特色课程的开发工作。2024年院校共有5门课程获省级以上精品课(其中1门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4门全省党校、社院系统精品课);加大省级以上获奖或展示课程的奖励力度,推出优秀教学成果,2024年教学成果奖励经费使用占当年奖励经费比例超过50%。三是健全科研工作考核奖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印发《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考评办法》《科研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对获批示的决策咨询成果进行细分,提高奖励额度。
6.关于推动教学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教学课程。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闽西实践研究,挖掘开发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武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特色资源相关课程增至8门,增加《用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林改“武平经验”的实践探索与启示》等武平林改课程3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课程3门,并列入2024年秋季学期主体班教学。二是着力深化教学改革,丰富教学方式。2024年,共召开3次教学办公会,推动教学形式“提格升级”,增加3门互动式、案例式课程。三是严把课程方向。院校通过教学办公会,严把课程设置关,按照个人备课、集体备课、部室试讲、分组试讲的流程,对课程开发进行全流程把关,对未通过评审的课程退回重新备课试讲。四是打造精品课程。完成5门省级精品课程打造工作。2024年获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活动一等奖、三等奖各1门;全省社院系统精品课评选活动三等奖、优秀奖各1门;获评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1门。五是修订管理办法。2025年1月17日,经院校党委会、校委会研究通过了重新修订的《基本培训课程开发与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课程的开发审核、打造提升。
7.关于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县级党校业务指导。加强与各地市党校联络,学习借鉴各地市党校经验做法,形成《关于2024-2028年加强系统建设与县级党校业务指导的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2025年1月6日—10日,举办龙岩市党校系统“推动教学精品化”师资培训班,组织7个县级党校14名教师参训。2024年12月24日印发《关于开展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于2025年1月8日至14日完成对各县级党校实地集中评估。二是落实市级党校送教下基层机制。修订完善院校教研部与县级党校挂钩机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基层义务宣讲工作方案》,2024年11月以来组织院校领导和教师到7个县级党校、新罗区小洋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义务宣讲15场次,到县级党校主体班义务授课1场次;2024年以来,组织县级党校教师到院校主体班、师资班、教学竞赛等听课、观摩学习达50人次。三是加强对县级党校科研工作指导。及时转发各类课题申报通知并对县级党校教师的课题申报给予指导,2024年5月,组织县(市、区)委党校11名教师来院校听取《科研课题申报专项辅导》讲座;2024年11月25日起,科研与决策咨询部室负责人先后到各县级党校开设《党校教师如何开展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讲座7次,对县级党校科研业务水平提升、决策咨询报告撰写给予指导。2024年9月13日,对各县级党校申报省校院、市校院系统科研课题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课题申报工作滞后的1个县级党校给予提醒;2025年1月7日,组织7个县级党校14名教师赴广州参加《高质量推动科研工作与决策咨询报告落地见效》专题课培训,开展研讨交流,提升建言献策水平,2024年下半年,县级党校报送决策咨询报告18篇,其中获得肯定性批示1篇。2024年,组织县级党校申报各级各类课题46项,立项28项(其中省校院系统课题立项11项)。
8.关于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审三校”制度学习。2024年11月29日,组织院校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学习《福建古田干部学院 中共龙岩市委党校网络宣传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古干院〔2024〕2号)文件,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观念。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3月起,各部室在院校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信息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发布部室负责人、党委(院、校)办公室负责人、院校分管领导在《信息发布审批表》签字后方可刊发,党委(院、校)办公室履行“三审三校”监督责任,严格督促执行,对未经“三审三校”信息一律不予发布。2024年,按规定程序共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1条。
9.关于执行“一会一报”和“双审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活动审批。2024年10月起,院校明确党委(院、校)办公室作为牵头部室,其他部室配合,严格按照“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双审”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先上报后举办程序。2024年以来,院校未举办相关活动。下一步,将根据《龙岩市党政机关论坛活动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要求,健全论坛活动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和“双审制”,提高学术活动质效。二是加强课件审核。教务教研部、对外交流与培训部按照“外培班外请老师授课进行一周一审批,主体班课程一班一审批”的要求,对外请教师的课件和提纲进行审核,2024年10月以来,审查外请师资信息17人次,相关课程信息15门。
10.关于内部刊物编辑校对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审校。《古田干部学院学报》编辑部在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通读的基础上,增加在印刷厂印刷前现场校对环节,切实降低差错率。二是严抓查重。在《闽西论坛》稿约中增加“投稿的原创性文章查重率必须低于30%,查重率高于30%的文章一律不予刊用”这一要求。从2024年第3期开始,《闽西论坛》刊登的所有文章查重率均低于30%。三是加大培训。组织编辑部全体在岗人员参加省期刊协会、出版协会举办的2024年度编辑业务培训班,组织5名持证编辑参加中宣部认定的面授培训班,责任编辑外出培训率达100%,切实提升业务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推动从严治校不够有力
1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于2024年6月21日印发《福建古田干部学院 中共龙岩市委党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福建古田干部学院 中共龙岩市委党校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推动工作落实;于2025年1月7日向市委书面报告院校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2.关于校委会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时任院校领导班子立行立改,认真分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并进行专题说明,现任院校领导班子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院校党委会、校委会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别于2024年7月25日、12月16日召开机关党建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2024年11月15日,组织院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定位,认真履行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建立机关党委换届台账,及时提醒督促机关党委按期换届。
13.关于对教职工和学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1日,出台《教职工外出授课管理办法(修订)》,对外出授课纪律要求重新进行强调。二是重新设置《外出授课审批表》,部门负责人以上师资外出授课均由常务副院校长审批,院校师资对自己每月外出授课次数进行统计排查,教务教研部对教师外出授课进行抽查监督。三是做好外出授课情况统计工作,及时对外出授课次数进行公示,加大外出授课的监督力度。2024年5月以来,对院校教职工外出授课情况公示7次。四是对7名未经审批外出授课或外出授课超出规定的教职工(共19人次)进行提醒谈话,其中由常务副院校长对未经审批外出授课和外出授课超出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对其余6名未经审批外出授课或超出规定的教师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五是常态化开展主体班入学教育,组织学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校内现场教学等活动,教育引导学员明确学习任务和纪律要求。2024年5月以来,共组织主体班观看警示教育片17期、1326人次,开展校内现场教学活动6期、529人次。六是加强学员管理制度建设,2024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个不得”要求的十条措施》,细化在校学员“不得饮酒酗酒、不得相互吃请、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旷课”的要求和举措。七是加强学员管理监督,学员工作部、机关纪委常态化联合开展在校学员纪律检查,2024年5月以来,开展学员宿舍抽查15次、在校用餐情况抽查4次,未发现饮酒等违规违纪情况。八是加强学员结业考核监督,严格按照《主体班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等制度,开展学员评优评先考核,由班委、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次审核把关学员加减分情况,使学员考核分数准确反映在校学习培训情况。
1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院校党委会、校委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并于2024年12月20日、12月24日、12月30日前往市委党校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至2024年12月底,上一轮巡察反馈的“违规报销费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均已整改。二是指导督促福建古田干部学院、市委党校对巡察整改不到位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进行分析,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5.关于对机关纪委业务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对院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安排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市直单位2024年纪检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二是组织福建古田干部学院、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福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制定《院校2024年机关纪委工作要点》,切实提高机关纪委干部履职能力。机关纪委加强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截至2025年1月已开展日常值班督查7次、学员宿舍抽查15次。
16.关于以文件代替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院校《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从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措施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严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究等方面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举措。二是2024年10月11日,组织各部室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共发现问题5项,相关部室已于2024年12月20日完成整改。三是2024年12月3日,召开院校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会,通报了全市和院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各有关行政部室结合自身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作了汇报,院校分管领导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2024年12月16日,召开院校2024年度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院校主要领导对做好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五是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党委(院、校)办公室牵头,对院校各部室和教职工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各部室均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以来,院校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17.关于个别会议记录涉嫌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14日,印发院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院校议事决策规则。二是组织会议记录人通过例会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的学习,更加细致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三是每次会议核对出席人数是否达到要求,并逐级报告人员参会情况。2024年1月起,配备党委会、校委会专用会议记录本,每次会议均有形成参会、列席人员名单,详实记录决策过程。四是立知立改,对2021年10月8日第三党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核实,由时任组织委员进行补充说明。五是加强学习培训,2024年9月20日起,共开展党务学习培训15期,增强党务干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能力。六是加强复核把关,2024年5月以来,通过学习培训、交叉检查等方式,增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意识,各党支部书记均对支委会会议记录进行把关并确认签字。七是加强日常检查,严格执行每季度调阅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簿的要求,分别于2024年3月18日、6月24日、9月10日、12月9日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本开展调阅,将发现问题向各党支部反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18.关于推动解决学员诉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起,行政财务部在学员公寓房间内放置“满意度调查表”,并收集学员工作部的意见反馈,结合每月开展的后勤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将意见反馈至后勤运营团队进行整改,行政财务部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二是2024年9月5日,在5#学员公寓西侧建成充电桩6个并投入使用,东区学员公寓10个充电桩投入使用。三是2025年1月3日,在西区教工宿舍楼栋间、东区学员公寓南侧共建成停车棚3处并投入使用。四是2018年以来,收到学员多次反映学员公寓有异味的问题,院校多次协调迁建项目相关单位、后勤运营团队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并于2024年1月3日发函红古田公司要求处理,先后开展了室外排污管疏通维修、增加管道风机定时抽排、改造洗手台存水弯、增设防臭地漏及存水弯、加装马桶密封圈等整改工作。2024年4月,再次收到学员反映学员公寓有异味,院校于2024年11月7日发函文旅汇金集团要求整改处理。文旅汇金集团联系龙岩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该公司有关专家于2024年11月14日、11月26日来校排查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2024年12月5日,收到文旅汇金集团关于学员公寓异味整改工作情况的复函。根据专家整改建议,施工队2025年1月13日进场施工,于2025年2月14日完成施工整改。
19.关于执行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会计、资产管理、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6日,行政财务部、图书与信息管理部部室负责人分别对本部室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参观古田廉政教育中心,提高廉政意识,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1月5日至12月17日,行政财务部和图书与信息管理部多次组织部室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重点学习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龙岩市政府采购提醒事项清单》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加强招标监管。定期对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廉洁意识,今后图书采购招标过程中,将安排专业人员开标并做好监督。细化图书采购招标的操作流程,明确招标范围、评标标准、供应商资质要求等,确保每个环节有章可循,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平台,及时发布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图书与信息管理部于2024年12月20日印发了《图书与信息管理部公开采购项目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院校图书采购工作,减少人为干预,确保公平公正;行政财务部于2024年10月23日完善院校零星采购办公用品供应商库及其使用规则,2024年10月23日起严格规范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20.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行政财务部在2024年12月5日组织部室全体人员开展专项集中学习,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2024年9月起,在院校实施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把关合同文件,所有项目合同均经过院校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确保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一致;并严格要求招标代理公司,确保招标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三是2024年9月起,在项目建设决策阶段,严格论证项目建设资金,确保科学决策,并严格执行项目决策,控制项目概算。四是根据2022年11月16日与红古田公司签订的院企共建合作协议,自2022年11月起,院校没有自行实施的建设项目,院校负责提出建设需求并对红古田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监督,红古田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保障项目资金。五是坚持科学论证。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好信息化项目可研报告,确保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没有经过可研的一律不予实施,确保决策科学。加强内部论证,可研报告充分征求部室成员意见,需要征求其他部室意见的,请相关部室参与一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可研报告形成统一意见后,确有必要的项目邀请专家论证,确保科学可行;项目执行前对拟签订的合同征求法务意见并完善。
21.关于后勤服务合同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行政财务部在2024年12月17日组织部室全体人员开展专项集中学习,学习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院企合作协议》等文件。二是规范后勤服务费支付流程。2024年6月18日召集有关部室及红古田公司召开院校财务工作专题会,明确各部室和红古田公司的分工及培训班费用结算时限。三是2024年12月31日印发了《对外培训业务收支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修订的管理办法执行一班一结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2.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起,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异地教学、现场教学经费在教学方案中予以明确,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确保教学经费按实结算。二是2024年12月3日召开院校财务专题会议,组织教务教研部、对外交流与培训部、学员工作部开展中央、省、市相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专题学习,学习了《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龙岩市市直各部门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范执行。三是2024年12月31日印发了《主体班、专题班等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主体班、专题班经费管理使用。四是对于2022年10月以来共计18批次主体班违规以培训管理费、食宿费等未实际发生的事项支付异地培训和现场教学费用共计14.58万元,该费用分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异地培训11.3万元,合同约定按省内培训费标准执行,科级培训每人每天450元,处级培训每人每天500元;另一部分是现场教学3.28万元,按每人每天450元的标准,扣除校内住宿费伙食220元,其他费用用于现场教学。2024年5月起培训班次已按要求扣减未发生住宿费、伙食费,未再发生违规支出情况。对于2021年以来使用主体班次及专题班次培训费用支付在职人员食堂用餐伙食补助、报刊征订费用等共计2.37万元,属经费指标误用,已实际支付完毕,今后加强经费指标管理,严格按年度预算使用相关经费指标。2024年12月31日起将根据院校印发的《主体班、专题班等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3.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14日,印发院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对党委会、校委会的议事范围进行了细化,明确纳入校委会讨论和决定的6个方面重大问题,纳入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9个方面重大问题,对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的金额进行了区分,明确财务预决算安排和发展规划要提交党委会研究。2024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二是行政财务部已制定学习计划,每周开展业务学习,全面学习《龙岩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龙岩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已开展学习8次。三是2024年7月5日,2023年度财务决算已按照规定提交党委会、校委会审议通过并在院校官网公开。
2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上会议题流程,2024年6月起,提交上会的议题已全部落实办文单审批。二是在新修订《议事规则》中对“议题申报”环节的工作环节进行细化,要求议题由主办部室提出拟办意见,在征求办公室和相关部室意见后送相应的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征求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再呈常务副院校长审定。涉及合同和协议事项,均征求院校法律顾问的意见。三是在新修订《议事规则》中对表决程序进行规范,明确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立足全局,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议题,应暂缓作出决定。2024年以来,党委会、校委会决策时,班子成员均充分发表意见,未出现意见不集中的议题。四是重新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1月17日经党委会、校委会审议通过。五是领导班子就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25.关于议定事项随意变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编辑部内部人员的学习教育及监督管理,严格遵守院校新修订的议事规则,未再发生此类情况。2022年3月,已终止与《古田干部学院学报》特聘副主编的合同。二是加强行政财务人员财经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督促行政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财务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院校《财务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6.关于激励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机制不够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1月8日,组织院校班子成员、组织人事部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职级晋升有关规定,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实干实效,稳步有序开展干部工作。2025年1月3日,经党委会研究,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晋升三级主任科员3名,一级主任科员3名。三是健全干部考核激励机制。2024年9月23日,召开院校2024年教职工表扬大会,通报表扬了党委(院、校)办公室等5个“先进集体”和“教学先进个人”“科研先进个人”“教师进步个人”“服务保障先进个人”等20名成绩突出的个人。
27.关于教师队伍断档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引进生招聘、自主招聘、考核调入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2024年8月,通过引进生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人;2024年12月,通过考核调入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人。启动2025年引进生招聘工作,已上报招聘公告,拟引进“双一流”大学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1名。二是加强科研队伍建设,由教研部室负责人带领中青年教师做科研项目,以课题促进教师能力提升。2024年4月以来,鼓励中青年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课题,申报67项、立项21项、结项17项;在各级各类刊物发表学术文章34篇,撰写并呈报决策咨询报告1篇。三是注重教师培养。举办龙岩市党校系统“推动教学精品化”师资培训班1期;2024年4月以来,选派教师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校挂职1人、市委组织部挂职1人,到福建省委党校跟岗交流2人、厦门市委党校跟岗交流1人、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1人,参加援疆工作1人、市驻村第一书记1人。制定《福建古田干部学院 中共龙岩市委党校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教师进修提升;1名青年教师攻读中央党校博士;1名教师前往浙江大学访学。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对符合《福建省党校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的教师及时予以聘任。2024年10月,3名中青年教师晋升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晋升讲师。四是健全教师激励机制。2024年12月集中修订了《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学绩效管理办法》《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考评办法》《事业人员职称聘任评价标准实施办法》《科研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等一批制度。
28.关于推动兼职教师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现有师资库进行梳理把关。2024年12月10日,根据院校参训单位和学员培训需求,综合兼职教师实际授课情况,将原有的师资库整合为总数50名的兼职教师队伍。二是梳理制定相关制度,党委会、校委会于2025年1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今后,院校将严格执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培训需求。
29.关于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于2024年9月14日印发《2024年秋季学期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方案》,自2024年9月21日至12月30日共组织院校党务干部集中学习培训15场次。二是及时跟进督导。已于2024年12月2日建立院校各党支部换届台账,及时督促各党支部提前做好换届工作;于2024年11月23日印发《院校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将按期换届作为考评重要指标。三是严格落实《市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由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2024年1月起,机关党委没有出现非党委委员主持会议、签发文件和在党员大会上作报告等问题。四是加强院校党建工作。于2024年4月17日印发院校《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对院校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提高党建工作质效;2023年12月底前已完成2022年党建绩效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五是加强院校党建品牌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院校四个在职党支部均已制定特色行动方案,并将“一支部一特色”行动作为院校党建品牌建设重要内容,确保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30.关于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于2024年11月23日印发《院校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并于2024年12月9日开展院校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工作,2024年12月16日印发院校《关于2024年度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结果的通知》。二是加强对党支部的督促指导,2024年12月3日给党支部发送《院校12月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指引》,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各在职支部分别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认真筹备2024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按要求在综合评价意见中设置一定比例的“较好”以下等次,经校委会研究后反馈给各党支部书记。三是立知立改,组织财务人员和党务干部核实党员应扣减个税,并重新核算党费缴交基数,于2024年5月21日将补缴的党费3435元存入市直机关党工委党费专户;2024年9月13日,印发了《中共龙岩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并于11月25日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党费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党费工作流程,确保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31.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2024年9月13日,结合院校实际,制定印发《中共龙岩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及要求;梳理院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于2024年11月11日形成院校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并于2024年11月18日为院校党务干部解读有关要求,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每季度支部工作检查重要内容,2024年已开展检查4次,及时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于2024年6月11日、12月11日,每半年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并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报送报告。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2024年9月14日印发《院校2024年秋季学期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方案》,2024年9月20日至12月30日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学习培训15期,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实操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各1次,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2.关于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 “市委党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严肃不认真”问题未进行提醒谈话的干部进行处置。因5名市管干部已退休、1名市管干部已去世,不再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2月18日,对1名在职市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于2024年11月8日组织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文件,提升思想认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做好2024年领导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准备工作。组织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当好个人事项填报的“讲解员”和“服务员”,在领导干部填报前,及时向填报对象通报相关规定和要求,帮助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填报。四是针对“无依据发放学员伙食补贴”问题,截至2024年11月13日,68名学员已全额退回30800元。五是2024年12月9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六是针对“重复发放慰问金”问题,积极做好退还慰问金工作,2024年11月4日已退回重复发放慰问金2000元。七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2月9日组织工会全体委员及工会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八是因上轮巡察整改责任人已于2023年退休,不再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未把意识形态课程纳入主体班次常规课程”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秋季学期9个主体班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课程进课堂。二是建章立制,院校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有关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落实“意识形态课程进课堂”要求。
34.关于“市委党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严肃不认真”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院校班子成员、组织人事部干部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央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准确把握填报规定,严明报告纪律,增强如实填报报告的政治意识。二是相关人员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少报讲学收入”问题作出说明。
35.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行政财务部在2024年11月7日、11月12日组织部室全体人员开展专项集中学习,学习了《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行〔2017〕46号文件)、《上杭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杭政办〔2018〕130号)等文件,提升履职能力,防止超标准报销、违规报销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完善制度建设。2024年12月31日制定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三是组织补贴清退。2024年11月11日,已按要求清退超标准报销及违规报销伙食补贴共计37826元(清退在上杭县范围内出差产生的伙食补贴、住宿费等差旅费共计20526元;清退违规报销干部参加工会活动、主体班异地培训和现场教学期间带班教师伙食补贴共计17300元),剩余400元差旅费因当事人已去世,不再追回。四是完善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审核工作,并开展差旅费逐单登记;自2024年9月起,每年开展一次差旅费自查自纠工作。五是强化责任处理。2024年12月9日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行政财务部在2024年11月25日组织部室全体人员开展专项集中学习,学习了《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通知》《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等通知》《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和调拨权限的通知》等制度文件。2024年12月26日,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市财政局国有资产业务培训。二是完善制度建设。2024年12月31日,印发《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和工作内容。三是规范资产管理。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季度院企联席会,要求红古田公司指派专人会同院校资产管理员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清查盘点。2024年11月25日,完成3.93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补登记工作;2024年12月31日,完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核清了资产数量和价值。四是强化责任处置。2024年12月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7.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行政财务部在2024年12月17日组织部室全体人员开展专项集中学习,学习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文件;于2024年11月20日,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新会计法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工作流程。2024年9月起,财务人员加强对每一笔支出业务把关审核,出纳人员均有在报销封面上签字;2024年11月1日,经办人员已在2022年3—12月公务租车发票上补充确认签字;2024年12月起,对于经办人员未在发票上签字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强化责任处置。2024年12月9日,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其他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停车棚3处,2025年1月3日,分别在西区教工宿舍楼栋间、东区学员公寓南侧共建成停车棚3处并投入使用。二是启用充电桩16个,2024年9月5日,在5#学员公寓西侧建成充电桩6个并投入使用,东区学员公寓10个充电桩开始投入使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移交的信访件已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089001;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锦绣路1号福建古田干部学院党委(院、校)办公室,邮政编码:364201;电子邮箱:lyswdx2007@163.com。